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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算工伤吗

时间:2025.05.13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986人
律师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会被视同工伤。
适用这一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工作的时间段,这是认定工伤的时间基础。
第二,要处于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是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具体地点,比如办公室、车间等。
第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里“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始点。
如果员工的情况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其家属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家属就能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以此来保障家属在经济上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一天上班期间,小许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晕倒。同事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医院初次诊断时间为上午10点。小许经全力抢救,于48小时零5分后宣告不治。小许家属认为应认定为工伤,公司则以超过48小时为由,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认定视同工伤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个条件。“48小时”起算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时间为准。
2、本案中,小许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间超过了48小时,不满足视同工伤的条件,故难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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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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