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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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不算是工伤;不管是抢救的时间超过48小时还是属于当事人是在48小时之后才去世的,那么都是不能按工伤来处理;这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遇到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算工伤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算工伤,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根据规定,在工作工位突发疾病,如果经过48小时的抢救还是无效死亡,可以视同工伤,为此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已经死亡,所以有死亡赔偿金。与普通工伤不同。

当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突发了疾病在24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也是属于工伤范畴的,同时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也是会被认定是工伤的,在发生了工伤意外情况后也是需要用人单位携带申请表、当事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诊断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一般48小时以后死亡的就不能按照工伤处理了,不过,如果职工的疾病本来就是职业病,或者引起伤亡的原因跟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即便超过48个小时也算工伤。多少个小时死亡,不是认定工伤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