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工作中,职工可能会遭遇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当此类情况发生时,单位应及时为职工
申请工伤认定:
1.单位申请:
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等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超过上述规定的认定期限,原则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会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也就可能无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职工也能通过
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公司认为情况不严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受伤后也未及时了解相关规定,超过1年才想起要申请工伤认定。此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超过认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小许面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困境,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存在过错。
2、小许未在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超过认定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符合规定,但小许可尝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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