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转正员工的身份界定
未转正员工一般处于
试用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的
劳动者若要
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三日”的性质
这里的三日指的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也就是说,不管这三天里是否包含周末或
法定节假日,都计算在内。
3.通知方式及
证据保留
通知用人单位时,建议采用
书面形式,例如提交
辞职信。
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若通过邮件发送辞职信,要留存邮件发送记录,以证明自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通知;
若提交纸质辞职信,需让接收人签字确认,避免后续
产生纠纷。
4.提前通知期内的职责
在提前通知的这三日内,劳动者仍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因为即将离职就懈怠工作。
5.三日期满后的处理
三日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解除。
此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
离职手续,结算
工资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未转正试用期员工。他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打算辞职。小许在周一下午口头告知公司周二就不来上班了,公司认为小许未按规定提前三日通知,要求他继续工作满三日。小许则认为通知了就行,没必要再工作三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且这三日为自然日。小许仅口头通知且未满足提前三日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2、通知用人单位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证据。同时,在提前通知的三日期限内,小许仍需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三日期满后
劳动关系才解除,公司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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