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中车险与
工伤可双重赔付,但部分项目不能重复
赔偿。
2.车险赔付:
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不足且有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仍不足则
侵权人承担。
3.
工伤赔付:
先认定工伤,认定后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康复费等;
单位未缴保险,单位支付费用。
4.若交通事故已赔付
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不再支付,赔偿低于
工伤待遇的补足差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负
主要责任。小朱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
误工费等费用。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小朱认为自己既能获得车险赔偿,又能获得工伤赔偿,而单位则认为部分费用不能重复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车险赔付上,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小朱进行赔偿,不足部分,若车辆投有商业三者险,由保险公司按
合同赔偿,若还有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2、工伤赔付需先对小朱进行
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相应费用。但部分项目如医疗费等不能重复赔偿,当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不再支付,若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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