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被认定
九级伤残,能从
工伤保险基金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9个月本人
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主动解约,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3.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上述费用单位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职工,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小朱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以已支付部分费用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小朱认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全部费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小朱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获得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该费用由单位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小朱所在单位仅支付部分工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些费用也应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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