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遇
工伤老板拖延,可自主维权:
一是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社保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准备
劳动关系和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是认定工伤且伤情稳定后,若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做
劳动能力鉴定。
三是拿结果后与单位协商
赔偿,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待遇。
四是单位没交
工伤保险,要付全部赔偿,
不服仲裁,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但老板却故意拖延处理。小朱决定自行维权,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并准备了劳动关系证明、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小朱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然而,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朱遂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拖延处理,劳动者可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在认定工伤且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时,其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需按规定支付全部赔偿费用。若对
仲裁裁决不服,小朱还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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