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加班致身体不适,不一定能认定
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
同工伤。
2.若仅身体不适未达严重程度,通常难认定。
但因工作环境含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身体不适且被诊断为
职业病,可认定工伤。
3.能否认定工伤,需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由其结合情况和
证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公司加班后身体不适,向公司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认为小朱只是普通身体不适,未达到法定工伤认定情形,不应认定为工伤。小朱则觉得是加班所致,应当认定。小朱既没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也不确定工作环境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导致其身体不适。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小朱未出现此类情况,仅身体不适一般难以认定工伤。
2、若小朱身体不适是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且符合职业病目录范围并经诊断为职业病,可认定工伤。目前小朱不确定是否存在此类情况。最终能否认定工伤,需小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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