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15岁为
童工,上班
工伤不能按常规
工伤认定程序处理,但用人单位要担责。
2.单位用童工
致伤残、死亡的,要向童工或其
近亲属一次性
赔偿,标准不低于
工伤保险待遇。
3.赔偿分两部分,治疗期间费用如生活费、
医疗费等由单位支付,一次性
赔偿金按
伤残等级定。
4.单位拒付赔偿,可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15岁的小朱到一家工厂上班,工作时不幸遭遇工伤。工厂认为小朱是童工,不能按一般工伤认定程序处理,所以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及其
家属则认为,虽然小朱是童工,但工厂使用了小朱,就应该对其工伤负责并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15岁属于童工,其上班遭遇工伤不能按一般工伤认定程序处理,但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
伤残的,需向童工或其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所以该工厂有义务对小朱进行赔偿。
2、赔偿项目包含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费用如生活费、医疗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数额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若工厂拒不支付,小朱及其家属可通过
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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