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电瓶车
撞人后
误工费赔偿时长需依据
医疗机构证明、是否致残等具体情况确定,无固定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人身
损害赔偿中的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就像伤情轻的伤者,按医疗机构建议休息时间确定误工时长;
伤势严重致残的,从受伤到定残前一日均为误工时长。
不同伤者的受伤程度、恢复情况不同,所以
赔偿时长需结合实际情况,以相关证明和鉴定为依据。
如果遇到类似电瓶车撞人误工费赔偿时长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瓶车将小丽撞倒,小丽受伤。小朱愿意赔偿误工费,但双方就赔偿时长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伤势严重,至今无法工作,误工时长应从受伤日算到现在。小朱则觉得小丽伤情没那么严重,应按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半个月来算。后来小丽经鉴定构成
伤残。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电瓶车撞人后误工费赔偿时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若小丽伤情较轻,按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半个月确定误工时长是合理的。
2、但小丽经鉴定构成伤残,属于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情况,此时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小丽主张从受伤日算到现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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