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成功后,职
工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应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提交工伤认定及医疗资料。
2.鉴定出
伤残等级后,缴纳
工伤保险的单位,大部分费用由基金支付;
未缴纳的,单位承担费用。
3.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再次鉴定。
之后和单位、经办机构协商
赔偿,协商不成可
仲裁、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治疗一段时间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小朱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鉴定结论为
八级伤残,然而小朱认为自己的
伤残情况应更严重。且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小朱与单位就赔偿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小朱申请鉴定符合程序。
2、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按照规定,小朱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3、小朱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对于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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