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延长。
2.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建议尽量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报。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时不幸发生事故受伤。公司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小朱认为公司应承担责任,而公司觉得小朱可自行申请,不应由公司负责相关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本案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也未申请延长,存在违规。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公司应承担小朱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同时,小朱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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