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九级
工伤有三项一次性补偿,分别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9个月本人
工资。
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定,各地有别。
职工和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可领,用于后续医疗和再就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九级工伤。小朱治疗结束后,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在补偿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用人单位觉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过高,不愿按小朱要求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九级工伤有三个一次性补偿项目,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领取这两项补助金,用于补偿后续医疗支出和再就业困难。因此,小朱的诉求合理合法,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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