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鉴定期限规定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通常要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最多可延长30日。
2.结果通知方式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以
书面形式,把结果告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3.实际情况差异
理想状态下,申请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鉴定结果。
然而在实际中,结果出具时间可能会延迟。
这可能是因为鉴定机构工作安排紧凑,鉴定人员任务重、时间紧;
也可能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等。
4.超期处理办法
如果超过规定期限还未收到鉴定结果,申请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进度。
通过咨询,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结果延迟,以便及时掌握鉴定动态。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按照规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然而,60日期限已过,小朱未收到书面鉴定结果。小朱认为委员会未按时完成鉴定,存在失职;而委员会称因工作安排及需小朱补充部分材料,导致鉴定延迟。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应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本案中委员会若因工作安排及需补充材料,有正当理由延长时间,但应及时与小朱沟通。
2、小朱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收到结果时,有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进度,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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