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地
工伤认定有以下基本条件:
1.存在
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要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多种
证据来证明,比如
劳动合同,它是最直接的证明;
工资支付记录,能体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报酬的情况;
工作证,这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一种身份标识。
2.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受伤:
在工地正常施工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
例如,在工地干活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伤。
3.工作前后从事相关工作受伤:
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伤。
像上班前准备施工工具时不慎受伤。
4.患
职业病:
长期在有粉尘等危害的工作环境下劳作,从而患上职业病。
5.因工外出受伤或下落不明:
因工作需要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
6.维护
公共利益受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
只有符合上述情形之一,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地
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在工地工作,
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前,他在准备施工工具时,被突然倒下的脚手架砸伤。建筑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小朱受伤不在工作时间为由,拒绝认定其为工伤。小朱则认为自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是为工作做预备性工作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案情分析:1、虽然小朱未与建筑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证明。
2、小朱在上班前准备工具,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且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符合工地
工伤认定条件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