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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劳动合同原来的工伤怎么办

时间:2025.04.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473人
律师解析:
1.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原工伤认定及相关权益无影响。
工伤认定一经作出,就明确了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这一事实。
不管是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已认定的工伤待遇都需按照规定支付。
2.即便重新签订合同,原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伤赔偿责任划分等条款依然有效。
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能享受多项工伤待遇,像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受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可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伤残津贴,因工伤残的职工可按伤残等级获得相应津贴。
3.若单位想通过重新签订合同规避工伤责任,这种行为违法
当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采取有效途径维权。
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他们会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原工伤认定结果,足额支付各项工伤待遇,确保自身因工伤应得的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何在某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公司与小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合同中未提及工伤赔偿相关内容。公司认为重新签订合同后,原工伤认定的权益应重新协商,拒绝按照原工伤认定支付赔偿。小何则坚持应按原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伤认定一旦作出,就确定了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这一事实,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赔偿责任划分等条款,不因为新合同而改变。小何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2、公司试图通过重新签合同来规避工伤责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小何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司按原工伤认定结果足额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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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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