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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降薪低于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吗

时间:2025.04.14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83人
律师解析:
1.公司单方降薪至低于合同约定属违约。
劳动合同签订后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工资条款是重要内容,公司擅自降薪就违约了。
2.这还违反法律规定。
变更合同要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书面确定,公司擅自降薪侵犯劳动者权益。
3.劳动者可先和公司协商恢复原工资,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要求补足差额并让公司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工资标准。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未与小朱协商,单方面降低了他的工资,使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小朱认为公司此举不合理,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公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劳动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全面履行义务,工资条款是合同重要内容,公司单方面降薪违反了合同约定。
2、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该公司未与小朱协商擅自降薪,侵犯了小朱的权益。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恢复原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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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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