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日常工作中,通常老板没有权力随意扣除
员工工资。
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克扣
劳动者的工资。
不过,存在一些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
其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
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
赔偿经济损失。
这种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里扣除,但每个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
要是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二,像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应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等,这些也属于合法的扣除情况。
要是老板没有正当理由就
扣工资,员工可以先尝试和老板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员工还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员工,每月工资5000元。本月发工资时,小朱发现老板小李无故扣了他1500元。小朱找小李询问,小李却未给出合理理由。小朱认为老板无权随意扣工资,小李则坚称自己有权力这么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本案中老板小李无正当理由扣小朱工资,不符合规定。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形如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等,本案并不涉及。
2、小朱可先与老板小李协商解决工资扣除问题,若协商不成,小朱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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