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派遣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协商一致解除:
派遣人员可以和用工单位或者
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专门的解除协议,以此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
如果派遣人员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常工作期间,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单位。
而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因单位过错解除:
要是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派遣人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退回解除:
当用工单位出现法定的可以退回派遣人员的情形时,派遣人员会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此时,劳务派遣单位要依法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小朱觉得工作环境不佳,与用工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不同意。之后小朱发现用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他的劳动报酬,于是小朱打算
解除合同。而此时,用工单位以小朱工作表现不达标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表示要依法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对此存在异议,认为自己是因单位过错才想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1、小朱与用工单位
协商解除合同未达成一致,此协商解除方式未能实现。
2、用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用工单位将小朱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合同需
支付经济补偿。小朱有因单位过错解除合同的权利,其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应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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