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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前七天不想做了不给工资怎么算

时间:2025.04.0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87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付出劳动就该有报酬,实习前七天提供了劳动,单位不能无故扣工资
2.要确认和单位有无工资、工作时间等书面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约定就按同岗位工资标准支付。
3.单位拒付工资,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时准备好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到某单位实习,实习七天后,单位以小朱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这七天的工资。小朱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双方就这七天工资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小朱与单位协商无果,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小朱实习前七天提供了劳动,单位无故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若小朱与单位有关于工资、工作时间等书面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应按同岗位工资标准支付。
2、面对单位拒付工资的情况,小朱可先尝试再次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他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小朱需准备好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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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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