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费:
按实际看病花费来定。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
无固定收入参考行业标准。
3.
护理费:
参考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收费。
4.
交通费:
以实际票据金额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考当地
公务人员出差补助。
6.营养费:
根据
伤残状况酌情确定。
7.
残疾赔偿金:
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上年度居民收入等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算。
9.
丧葬费:
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半年
工资算。
10.
死亡赔偿金:
按当地上年度居民收入等计算。
最终
赔偿额要结合实际和
证据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小胡是事故责任方。小朱要求小胡赔偿各项费用,双方在
赔偿金额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应按高标准赔偿,小胡则觉得应按实际情况和合理标准来算,尤其在误工费和营养费方面分歧较大,小朱无固定收入,小胡不认可其提出的误工费金额,对于营养费,小胡也认为不应过高。
案情分析:1、医疗费应按小朱实际看病花费确定,需提供相应医疗票据作为证据。
2、因小朱无固定收入,误工费应参考其所在行业标准计算,小朱需提供能证明其行业的相关材料。
3、护理费参考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收费,小朱需证明护理人员情况或当地护工收费水平。
4、交通费以小朱实际票据金额为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考当地公务人员出差补助。
6、营养费应根据小朱伤残状况酌情确定。最终赔偿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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