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评
伤残的工伤
赔偿包含多方面:
1.
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比如治疗
工伤时,所用药物在目录内,诊疗项目符合标准,住院服务规范,这些费用均可获赔。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
像职工工伤后修养期间,单位需按其受伤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3.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例如职工受伤后无法自主照料生活,单位就要安排人员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4.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工伤导致肢体残疾,经鉴定确需安装假肢以助于行动和就业,就能依规获赔相关费用。
案情回顾:小郑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对于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认为部分费用不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拒绝支付,小郑则认为应全部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上,单位只按部分待遇支付,小郑要求按原待遇全额支付。此外,小郑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脱护理责任。同时,小郑经鉴定需安装辅助器具,工伤保险基金对于费用标准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医疗费用,根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费用,若小郑的费用在目录和标准内,基金拒绝支付不合理。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原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单位只支付部分待遇违反规定。
3、小郑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单位有负责护理的责任,推脱行为不合法。
4、经鉴定确需安装辅助器具,应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应遵循规定处理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