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人因病离世后,其配偶能获得一定抚恤。
在法律范畴内,职工因工亡故时,
近亲属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多项费用,其中
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职工本人
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亡故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具体而言,配偶每月可得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若是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需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亡故职工生前工资。
若未参加工伤保险,这些抚恤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金额需综合职工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名工人,在工作期间因病离世。小胡的配偶小丽认为自己应获得相应抚恤,便向小胡所在单位提出要求。但单位称,不清楚具体应支付多少
抚恤金,双方就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数额产生争议。小丽表示自己一直依靠小胡生活,应按规定获得足额补偿,单位却有所迟疑。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职工因工亡故,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多项费用,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此案件中,若单位未给小胡参加工伤保险,就需承担支付责任。
2、小丽作为小胡配偶,若符合由亡故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条件,可按小胡工资的40%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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