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伤残津贴待遇的计算主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具体如下:
1.计算方式:
伤残津贴=本人
工资×伤残津贴系数。
本人工资界定:
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系数:
根据
伤残等级确定。
一级至四级
伤残,系数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五级、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至60%;
七级至
十级伤残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定比例等。
2.支付主体: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此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待遇调整:
伤残津贴待遇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如伤残等级发生变化。
若职工伤残等级经复查后提高,其伤残津贴也会相应增加。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四级。其受伤前12个月缴费工资总和为4.8万元,本人月平均工资4000元。但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朱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单位却以计算标准有争议为由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小朱本人工资为4000元,伤残等级四级,伤残津贴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5%,其伤残津贴应为4000×75%=3000元。
2、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法律,此伤残津贴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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