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误工费的承担问题,明确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情况如下:
1.
停工留薪期规定: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不超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评定
伤残后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3.单位未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时,需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却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工资。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停发待遇却未按规定给予伤残待遇。且该单位此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引发小朱与单位关于工伤误工费承担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待遇,单位未发放的行为违反规定。
2、小朱评定伤残后,应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单位停发原待遇却不给予伤残待遇是不合理的。
3、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需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可向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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