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浙江省
工伤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的月数,具体情况如下:
1.常规月数标准:
当五至
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时,
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其中,
五级工伤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月数为30个月。
这是因为五级工伤对职工身体及后续生活影响相对较大,所以给予较长时间的医疗补助支持。
六级工伤为25个月,七级是10个月,八级为7个月,九级是4个月,十级则为2个月,补助月数依据
工伤等级逐渐递减。
2.特殊情况说明:
具体月数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或特殊情形而有所不同。
工伤认定及
赔偿等相关事宜,必须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3.疑问解决途径:
若在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方面存在疑问,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获取专业且权威的解答。
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浙江某工厂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五级工伤。后小朱与工厂
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按30个月标准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基金方认为应按当地特殊政策减少支付月数,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按照浙江省常规标准,五级工伤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月数为30个月,小朱要求按此标准支付有一定依据。
2、基金方若主张按特殊政策减少月数,需提供明确的地区政策依据,且该政策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具体规定,否则应按常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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