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广州
工伤赔付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时,一般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二、
伤残津贴根据
伤残等级确定发放比例。
其中,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
伤残为85%,依此类推,
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相应伤残等级系数计算,具体标准要根据伤残等级明确。
另外,还可能涉及
医疗费、
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其他
赔偿项目。
如果职工或
家属想详细了解相关内容,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也可以找专业律师进行询问。
案情回顾:小朱在广州某工厂工作时受伤,停工留薪。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薪2300元,工厂按此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后小朱被鉴定为
八级伤残,对于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小朱与工厂存在争议,且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1、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小朱月薪2300元未低于或高于规定范围,工厂按此发放符合广州工伤赔付标准中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
2、伤残津贴方面,八级伤残应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工厂应按照标准计算并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相应系数计算,工厂应依规执行。对于其他赔偿项目也应按标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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