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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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死赔偿金是否涵盖60周岁以上人士死亡赔偿费用的数额是固定不变的,对于超过六十周岁以上的被害人,随着其年龄的增长,每增加一岁则相应减少一年的赔偿期限;而当被害人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时,则仅需给予五年的补偿。这种赔偿方式主要是根据“继承丧失说”来进行计算的,它并非单纯意义上的精神抚慰金。

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发放;抚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工资比例,发放给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上限为18万,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处理事故所需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康复需求。

当发生工伤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时,常常会涉及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项目。这些赔偿的设立旨在为遇难者家属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和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足够的财务支持,以减轻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度过这段艰难的时期。

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包括:自杀或故意自伤、可预见风险(如高原反应)、猝死(视为疾病引起)、个体事件(如食物中毒仅影响一人)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中暑、结冰路面滑倒等,多视为身体机能问题)。这些情况通常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