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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公司正常发工资吗

时间:2025.01.17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工伤职工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工资。
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基本保障,确保他们在受伤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2.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时长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伤残评定后的待遇调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保障其后续治疗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进入停工留薪期。单位起初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3个月后以效益不好为由降低其工资。小朱停工留薪期超12个月,单位拒绝延长。后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单位却未停发原待遇。争议点在于工资发放、留薪期时长及伤残评定后待遇调整问题。

案情分析:

1、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工资,小朱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降低其工资的做法错误,侵害了小朱权益。
2、停工留薪期可根据伤情延长,小朱伤情若符合条件,经确认可延长,单位拒绝延长不符合规定。
3、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应停发原待遇,让其享受伤残待遇,未停发的做法违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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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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