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
赔偿后,单位是否还需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
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
工伤:当
工伤事故是因第三人的
侵权行为引发时,例如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遭遇第三人的交通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对第三人享有
追偿权。
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造成工伤的直接原因,单位有权向第三人
追讨相应赔偿,以弥补自身支出的费用。
2.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伤:若工伤事故纯粹是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比如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等,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通常无需再进行赔偿,因为
工伤保险已对职工的损失进行了相应补偿。
3.第三人和单位共同原因导致工伤: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与单位的共同原因造成的,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需对第三人未赔偿的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总之,单位是否需在工伤保险赔偿后再赔偿,要根据具体事故原因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小李驾车碰撞导致工伤。工伤保险对小朱进行了赔偿。但之后就单位是否还需赔偿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已由工伤保险赔偿无需再赔,小朱则认为单位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1、此案件属于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工伤。小李的侵权行为是小朱工伤的直接原因,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对小李享有追偿权,可向小李追讨相应赔偿以弥补自身支出费用,并非需再对小朱进行赔偿。
2、若工伤系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通常无需再赔;若第三人和单位共同原因致工伤,单位需对第三人未赔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不属于后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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