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北京
伤残就业
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一、不同
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金月数
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工资。
比如,某职工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其补助金计算就以27个月本人工资为基准。
2.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5.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6.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7.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8.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9.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10.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二、本人工资的界定
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补助金;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小朱认为应按实际工资计算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则认为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八级伤残对应的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小朱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相关规定,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其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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