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
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具体如下:
1.
医疗费:用于
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
这是为保障员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来源,支付标准一般按照员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伤残津贴:经鉴定为一至四级
伤残的员工可享受此津贴。
由
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按月支付,具体金额根据
伤残等级确定,以保障伤残员工后续的生活。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
定金额,是对员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一次性
经济补偿。
不过,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会因工伤具体情况以及当地
法规而有所不同。
若有具体工伤案件,需结合详细事实和
证据分析计算,确定除去医疗费后,其他
赔偿金额的具体构成。
总之,工伤赔偿是一系列与工伤相关经济补偿的总和,并非仅除去医疗费部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治疗产生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单位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小朱认为不合理。后鉴定为
三级伤残,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存在争议,具体赔偿构成存分歧。
案情分析:1、关于医疗费,应根据实际工伤治疗产生的费用进行核算,相关票据等可作为凭证。
2、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按照小朱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支付,保障其治疗期间生活和经济来源。
3、伤残津贴方面,小朱三级伤残应按月领取,金额按规定标准由相应主体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作为对其劳动能力丧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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