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温州这片土地上,建筑
工伤误工费的
赔偿事宜,主要依据
受害人的
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进行确定。
关于误工时间,通常是以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作为依据的。
倘若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持续误工的话,那么误工时间能够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而收入状况方面则分为两种情形。
其一,若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其二,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倘若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来进行计算。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
赔偿金额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来最终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小朱在温州从事建筑工作时受伤。其主张工伤
误工费赔偿,争议点在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认定。小朱称误工3个月,月收入8000元,要求赔偿24000元,但用人单位对误工时长及收入证明存疑。
案情分析:1、关于误工时间,应以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为准。若小朱因
伤残疾且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需提供相应医疗证明来确定准确的误工时长。
2、收入状况方面,小朱称月收入8000元,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合理,但需提供收入证明。若无法提供,可能参照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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