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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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劳动者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雇主则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员工出勤记录等证据。

在劳动仲裁中,延期举证期限是由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是7-15天。这样的规定可以确保仲裁程序的流畅和高效。具体的延期天数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不过,仲裁机构会批准当事人延长证据提交的时间。这样一来,当事人就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准备证据,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因特殊困难无法按时提交证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的难度等因素,谨慎决定是否批准以及延长的期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必须在原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保证程序的公正和效率。

在劳动仲裁时,如果当事人因为合理的原因,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办法完成举证,就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举证。这一般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条件造成的正当理由。申请的时候,要向委员会提出,并把具体情况说清楚。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要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办法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延期举证。仲裁委就会根据情况来决定批不批准,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当事人完善证据准备,保证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通过这种方式来灵活调整举证期限,推动仲裁程序公正、高效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