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主张
工伤权益方面,通常必须备齐如下资料:
能够明确证实劳资关系存在的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薪酬结算单据等文件;
关于工伤状况的确立报告书;
由
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诊断书以及
病历详实记录等;
个人
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如已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应附上相应的结论;
以及
诉讼请求的书面陈述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细节及区域性因素的考虑,可能会对所需材料产生影响与变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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