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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分类标准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4.11.0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68人
律师解析:
工伤事故通常可以划分为如下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类,称为轻伤事故,其定义为工伤人员在受伤害之后必须通过适当的医疗处置休息至少一个工作日,同时又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能力丧失程度;
其次是重伤事故,这是指工伤人员在受伤害之后发生的能力丧失程度相当于或者超出了105个工作日的情况;
再者是死亡事故,它具体涵盖重大伤亡事故(指在同一起事故中导致1至2名员工丧生的情况)以及特大伤亡事故(指在同一起事故中导致3名或更多员工丧生的情况)。
对工伤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并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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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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