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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赔偿金如何计算个税基数

时间:2025.03.19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83人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因解雇员工而需支付的赔偿金,其中在符合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之内的部分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而,对于超过该三倍数额的部分,则不会被纳入到当年度的综合所得之中,而是独自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缴税。
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首先需要将超出三倍数额的那部分金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所任职务的工作年限之累积数,最后得到的商数值为个人应得的月工资与薪金收入,接着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以此商值为基础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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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强律师

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

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劳动权益部部长、劳动法专业律师(执业期间只处理劳动争议相关事项),HR法研社联合创始人,天津市总工会服务律师、和平区总工会服务律师、劳动仲裁调解员、执业八年期间处理过近仟起劳动争议案件,职业理念:秉持仔细、谨慎、专业、认真的态度及专业精神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纠纷、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到首位、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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