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争议精选解答 > 单位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冤枉吗

单位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冤枉吗

时间:2025.04.0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续签劳动合同时,支付双倍工资的判决并非偏颇或不公正。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此举实际上是对于用人单位未能尽到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义务的一种惩戒性措施,旨在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者,他们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倘若用人单位能够进行充分证据的举证,证实该行为系由于不可抗力等事实因素所致,则有可能获得适度减轻相关责任的机会,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因疏忽大意而遗漏了续签的环节,那么这样的理由难以被视为充足的豁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邵海建律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邵海建律师参与办理了多起离婚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经济犯罪辩护、劳动争议案件,擅长婚姻家事业务、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度设计等公司法业务。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股权激励项目经验,对企业经营风险业务尤其擅长;对婚姻家事业务、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经济犯罪等刑事辩护等案件均有相应的成功案例!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