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
劳动者在67周岁的工作期间不幸遇难,具体补偿标准方面确实颇为繁杂。
从大体角度来看,其内容主要涉及丧葬
补助金、亲属维持生活所需之
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这三大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以死者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作为参考值,按照六个月的时限计算。
其次,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政府制定了相对固定的支付标准,即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乘以20的倍数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在67周岁以上时,虽然通常已经超出法定离职年龄,但是仍有可能因为
劳动关系的认定等各种因素而衍生出一些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