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选择不
续签该合同,那么作为
劳动者则有资格获得
经济补偿。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其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来为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整年的劳动者,该补偿将参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那些工作年限未能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为他们提供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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