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程序,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在主动离职之后,通常具备资格向雇主索求相应的补偿。
在此前提之下,
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企业方付出
双倍工资之间的差额,以作为对其损失进行的弥补。
原因在于,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企业从开始聘用员工的那一刻起,超过了一个自然月份却没有为该员工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合约,那么他们就应该在每个日历月内向对应的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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