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第一个阶段,用人单位应当尽速在员工不幸离世之后的特定时限之内(常规情况下为半年左右的30个自然日),积极向所在的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体系提交
工伤辨识申请。
假如用人单位未能准时进行该项申请,那么员工的
直系亲属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有权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接下来,经过权威鉴定确认属于工亡结果之后,我们便需要筹备和整理相应的资料文件,例如
死亡证明书、
劳动关系凭证等等,以此作为依据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式发起申请以领取工亡补助。
最后,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最终批准之后,他们将会依照相关
法规政策,将工亡
死亡赔偿金如数发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