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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应该由谁负责支付

时间:2024.11.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408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工伤赔付事务时,通常情况下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
首先,如果贵司已经参与到了工伤保险项目中来,那么在员工遭受工伤事故后,经过当地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正式的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即可有资格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申请,要求发放工伤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酌情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贴、每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用、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款项。
其次,对于那些在工伤发生后需要在异地接受治疗的员工,我们还将为他们提供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及住宿费。
另外,一次性死亡补偿金以及康复治疗所需的任何费用也包含在内。
最后,事故发生后,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话,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部分依然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起相应责任。
而若是用人单位并未办理工伤保险业务,那就意味着工伤事故相关赔负必须由单位独自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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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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