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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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方式探讨出现质量问题时,施工方向应主动并切实地承担起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应对:1、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进行修复或者翻新;2、降低该工程总价款或价格比例;3、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带来的实际经济和物质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方确实履行了自己的责任,那么即使房屋建筑者已支付了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项,仍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所遭受的额外经济损失。

关于住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能否退房之事宜,须依具体状况而定。若业主持房之时或入住以后,发现房产存在明显的结构性质量缺陷,可寻求具备相应资质的验房机构进行核查。若经查验确认房屋主体质量无法达到相关标准,则可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然而,若仅为轻微瑕疵且未对正常居住产生实质性影响,则不可退房,仅可要求开发商进行必要的维修与整改工作。

在建筑工程中,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则施工单位应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处理此类问题共有以下三个主要途径:首先是进行修复或者重新构建;其次是对工程款项进行适当的削减;最后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即使施工单位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房屋业主仍需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

在建筑工程中,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则施工单位应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处理此类问题共有以下三个主要途径:首先是进行修复或者重新构建;其次是对工程款项进行适当的削减;最后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即使施工单位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房屋业主仍需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

新住宅验收中如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且经权威机构确认,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获赔偿。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购房者同样可要求终止合同并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