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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接收到新购置的房产之后,若察觉到相关质量问题,购房者应首先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向其提出明确的整改期限要求。如果经过技术处理后,该房产的质量缺陷仍然无法得到有效修复或者尽管进行了修复但依然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10-29 08: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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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若发现了建筑质量上存在的问题,作为消费者,您有权与提供房屋销售服务的开发商进行初步的协商交流,向其提出合理的期限内整改要求;如房屋品质缺陷无法得到及时修复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仍然未能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您便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024-10-29 08: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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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验房过程中如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作为购房者,您有权首先与开发企业进行洽谈和磋商,以明确表达您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对这些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的意愿。其次,如果房屋出现的质量瑕疵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来解决或者即使经过修复也仍然无法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同样拥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损失的请求。
2024-10-29 08:14: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