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两大类房屋质量问题符合退房条件:1.在商品房交付出售后,若业主认为房屋整体结构质量欠佳,则可参照相关规定选择委托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经过严谨细致的再次检验,若确认确实存在着主体结构质量方面的缺陷,业主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2.倘若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至对日常居住产生极大妨碍及困扰的程度,业主有权利提出申请以终止购房契约的履行并且追索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当商品房交由购买者使用之后,若购买者持观点认定房屋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可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核实。在经过严谨的核验过程后,倘若确认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要求,购买者有权依据法律法规选择退还该处房产;同时生产开发商应当承担起对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购买者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次,当房屋的质量问题对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困扰或不便,购买者有权利提出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补偿。
2024-10-29 13:58:5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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