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协商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该情形下应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为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年限乘以其相应的月度
工资所得;
其次是因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此类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年限乘以其相应的月度工资再加上医疗补助费用;
再次是劳动者无法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此时应发放的经济补偿金同样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年限乘以其相应的月度工资;
最后是由于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前述相同,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年限乘以其相应的月度工资。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
裁员时,也需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法同样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的年限乘以其相应的月度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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