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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当月失业当月可以领取吗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949人
律师解析: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时间并不存在任何硬性规定,当失业者在完成失业登记程序之后,仅需凭借失业登记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便可提出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失业者在失业之前,其工作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政府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整年;
其次,失业不是由其自身主观意愿造成或者主动选择的;
最后,失业者必须完成失业登记程序,并且表达明确的求职意愿。
为了方便广大失业人员的申领及操作,我国已经全方位启动了失业保险金的网络在线申领机制,失业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者使用电子社保卡轻松地完成相关申领工作。
在正式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请务必准备好以下六种必备材料:
第一是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意见(文件形式);
第二是完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是失业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是失业人员的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
第五是《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第六则为失业者个人一寸免冠照六张。
具体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迅速至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应的手续;
其次,自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前往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备案手册的有关事宜;待审核确认后,如果符合条件,失业保险处将会出具《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应尽快将这份通知送达给失业人员本人手中;紧接着,失业人员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60日内,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四张,前往就业局培训处及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技能培训登记及求职登记事项;
最后,失业人员需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两张,前往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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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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