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时间并不存在任何硬性规定,当失业者在完成失业登记程序之后,仅需凭借失业登记证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便可提出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失业者在失业之前,其工作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政府法律
法规,足额缴纳
失业保险费用满一整年;
其次,失业不是由其自身主观意愿造成或者主动选择的;
最后,失业者必须完成失业登记程序,并且表达明确的求职意愿。
为了方便广大失业人员的申领及操作,我国已经全方位启动了失业保险金的网络在线申领机制,失业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访问国家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者使用电子
社保卡轻松地完成相关申领工作。
在正式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请务必准备好以下六种必备材料:
第一是单位对职工
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意见(文件形式);
第二是完整的
劳动合同原件及
复印件;
第三是失业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是失业人员的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
第五是《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第六则为失业者个人一寸免冠照六张。
具体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迅速至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应的手续;
其次,自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前往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备案手册的有关事宜;待审核确认后,如果
符合条件,失业保险处将会出具《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应尽快将这份通知送达给失业人员本人手中;紧接着,失业人员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60日内,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四张,前往就业局培训处及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技能培训登记及求职登记事项;
最后,失业人员需携带《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两张,前往其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