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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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借条里的那个违约金,其实没有什么硬性规定说要定多少才行。这个东西都是你们自己在签借条的时候商量好的,但是得注意,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太高或者太低了,要不然都会有问题。比如约定得太高了,就算你不小心违约了,人家也能找法官帮他们降低点;如果约定得太低的话,你这边可就没那么幸运了,有可能法官还会让你多赔点。

所以说,大家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还是要本着公平、合理、讲诚信的原则,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双方的利益。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倘若双方达成借款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并对此有所约定,当事人之间即可就逾期偿还债务行为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若约定的这一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有权应债权人之申请,对违约金金额进行适度上调;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对违约金金额进行合理下调。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的,然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需与实际损失紧密相连并相称。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所造成的伤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应受损害方的申请而适度地提升违约金;反之,若违约金超出了实际损失过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依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产,需支付违约金,其比例通常在每日2%至5%之间,但目前机关还未出台强制法规。这种情况在房产交易中较为普遍。说到商品房销售交易中的违约赔偿责任,其主要性质是补偿性的:若购房者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或免除,需将违约金金额与实际损失进行比较,若超过实际损失的30%,才可以视为合理的扣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