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秉尚(南明)律师事务所
邓伟,1980年生,律师,经济师,2004年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考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先后在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作。2017年6月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现为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一)擅长处理各类型劳动纠纷。尤其对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持组织专家开展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亲手经办超过8000多例工伤伤残省级再次鉴定,编写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疑难案例分析百余例。(二)对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复核、火灾赔偿有一定的研究。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对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持组织专家开展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亲手经办超过8000多例工伤伤残省级再次鉴定,编写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疑难案例分析百余例。 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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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规,未按期发薪算拖欠,侵犯劳动者权益。但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或因经营困难经工会同意延期支付,不属故意违法。这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延误不被视为拖欠。

推迟工资发放是违法。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如贵司拖欠员工薪资,雇员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将保障此权利,若贵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政部门将勒令限期支付,否则将处以应付款项50%-100%的罚款。请确保按时支付员工薪资,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如贵司拖欠员工薪资,雇员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将保障此权利,若贵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政部门将勒令限期支付,否则将处以应付款项50%-100%的罚款。请确保按时支付员工薪资,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若企业拖延员工工资超过一个月,即属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按时支付工资,禁止拖欠。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并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起诉。如企业仍不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