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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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把人给开除了,一般来说这是不合法的。除非这个员工犯了严重的错误,比如违反了公司定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开除的理由,否则公司随便开除员工,可能会被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也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员工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员工也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未签署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工资,应如何维权第一步,我们需要首先明确的是您与招聘方所形成的雇佣关系以及存在关于薪资拖欠金额的确切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等。其次,若未曾签署过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件、人工填写的应聘表格、出勤记录、同城其他从事此行业工作者的证人证言甚至是录音资料均可视为有效证据。

在员工正式履行工作任务满一个月后,如果相关单位并未与之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针对此类情况,该单位自员工进入单位的第二个月份开始,有义务按月向员工支付双倍薪资作为赔偿,然而,这一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出十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同时,该单位还必须尽快地同这些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

若雇佣期不足一个月且劳动者仍未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协议,那么在此期间,员工仍旧有权留在原用人单位并完成当前工作任务,直至服务期满一个月之后,员工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赔偿。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若双方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以确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不定期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形之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随时终止该劳动关系,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或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开始算起,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但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的开始向每位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